http://goo.gl/aifZ8l

(中央社記者吳家豪台北11日電)媒體報導LED磊晶廠龍頭晶電子公司璨圓光電關廠後恐影響員工權益,晶電今表示,璨圓光電今將向員工說明合併事宜,並強調一切依勞基法規定辦理,員工權益不會受損。 晶電、廣鎵光電及璨圓光電於6月23日經雙方董事會決議通過進行合併,合併後晶電為存續公司,廣鎵光電及璨圓光電為消滅公司,合併基準日暫訂為今年9月29日。 晶電發言人張世賢表示,依照企業併購法,合併基準日30天前須向璨圓光電員工說明未來的工作安排事宜,員工可選擇到晶電其他廠區上班或選擇資遣,一切均依照勞基法規定辦理,員工權益不會受損,也已通報主管機關。1050711
1A4B3A928641435E
arrow
arrow

    h4fg6h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